东营市燃气(热力)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介绍
为认真做好我市燃气(热力)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,提高遇险快速反应保障能力,保证在燃气(热力)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及时地进行救援,防止势态扩大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》和《山东省建设厅、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燃气安全预警事故抢险与110和119联动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东营市燃气(热力)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(以下简称《预案》)。
一、应急救援范围
本《预案》适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很大的燃气(热力)安全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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